鹤立林区法院深入监狱开庭调解离婚纠纷

28.01.2015  11:14

        近日,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深入佳木斯市监狱,在狱警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于1995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2001年张某下岗后,一直在社会游荡,两人经常因一点小事大吵大闹,现已分居6年。2013年3月,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佳木斯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得知丈夫犯罪后,王某来院起诉,认为与张某感情已破裂且现在张某入狱服刑,自己一个人无法承受生活压力,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刚入狱服刑不久,为避免造成张某情绪不稳定,无法依法服刑,耐心做王某思想工作,希望能够挽回这段破裂的婚姻,但王某坚决要求离婚。在劝导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和当事人来到佳木斯市监狱。

        在监狱开庭审理时,为避免张某情绪激动,承办法官给了王某和张某半小时时间单独沟通。沟通过后,承办法官才正式进行开庭审理,发现张某有抵触情绪后,为避免张某情绪激动,承办法官邀请了张某的监狱警官参与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告平复了心情,同意与原告协议离婚。至此,一起监狱内的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