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北林区法院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执结一起19年积案

13.07.2017  22:21

    近日,通北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查实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并迅速出击,将存款冻结,成功执结一起19年前积案,受到当事人好评。

    1998年11月12日通北林区法院受理了焦某申请执行郑某债务一案,标的3660元。受案后,被执行人以借钱为由外出,去向不明,又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中止执行。19年来,一直没有被执行人的下落,法院通过各种方法也没查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护。近日,执行人员通过查控系统对郑某的银行帐号进行了突击查询,查到被执行人银行有存款,便迅速采取了冻结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从外地回来。经过执行局干警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高兴地说:做梦都没想到,这件案件都这么多年了,法院还一直给执行,并将欠款和部分利息执行到位,感谢负责任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