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布】林口县检察院依法对杜某某(贫困户、残疾人)开展司法救助

10.01.2020  10:32
  2019年8月,林口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被害人杜某某案发前是全家主要劳动力,交通事故致本人重伤二级残。一年多来,被害人多次到省城医院进行治疗,已欠外债40多万元。家里还有两位老人和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照料。目前,家庭基本无经济收入,生活十分困难。案发至今肇事方无能力经济赔偿。林口县检察院经实地核实,被害人杜某某系贫困户、残疾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情形。为帮助被害人一家解决实际困难,林口检察院积极协调当地政法委为杜某某解决手术和康复等治疗费用,被害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