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四项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14.11.2014  11:42

        日前,林口法院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构建便民利民、办事公开、运行高效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该院着力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工作思想,改“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深入推进巡回审判,把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融入到审判工作中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 向全社会敞开大门,举办了“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走进司法。借助“法院开放日”的平台,宣传法制,涵养民心,该院先后与学校、部队、社区、企业及各党政机关建立了普遍的法律共建联系,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法官庭审、聆听了法律讲座,使群众认识司法、了解司法,进而理解司法、信任司法,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强化弱势群体保障,提供司法保护。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切实保障留守人群合法利益,先后组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合议庭”。 坚持推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缓交诉讼费“五快一缓”工作模式,对有经济困难或欠缺诉讼能力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保证他们打得起官司,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打造了“流动法庭”,推行巡回审判,打造了立案大厅,为群众提供审查立案、诉讼文书邮寄等一站式便利服务,打造了“北部社会矛盾化解中心”,使边远山村的群众实现了解决小矛盾不出村屯、大纠纷不出乡镇。这些便民措施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狠抓执行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院通过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扣划、拍卖、变卖等一系列措施,及时调查和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切实维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拒不执行的“老赖”,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果断启动反规避执行措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权益。

        廉政求实,探索完善服务群众的司法保障。该院以叫响廉政建设“零违纪”的魄力,以“零容忍”的态度,牢牢守住“底线”,着力推动司法作风转变,抢占司法反腐至高点。通过“一抓、二管、三督、四控”的反腐措施,突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加强层级化追责,真正控制住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通过探索建立一套“谁办案谁负责”的审判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通过创新建立民众参与实施与裁决的执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民主作用;通过完善建立一系列的司法公开机制,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让阳光成为最好的反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