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干警参加烈士纪念日活动

30.09.2014  17:46


        2014年9月30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定烈士纪念日,纪念日的设立是传承中华民族血脉、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举措。上午八时许,林口县人民法院干警代表参加了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烈士纪念日活动。县党政机关干部代表、社会各界代表、驻军官兵代表、学校师生代表、烈属代表及老战士代表等各界人士1000多人,齐聚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祭奠烈士英灵、寄托后辈哀思。

        伟大的国家不会丢弃屈辱的历史,挺立的民族不会忘记自己的英雄。法院干警缅怀英烈功勋,重温先贤遗志,用烈士精神培养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把烈士的精神融入到司法为民的工作中去,更好的为山城人民服务,坚定为山城百姓建设法治林口、文明林口、和谐林口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