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乡村经济

20.11.2015  15:04

十八大”以来,随着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的持续加大,“小官巨贪”现象一度成为公众的热议话题,社会各界“既要打老虎,也不能放过苍蝇”的呼声愈加高涨。在这一背景下,林甸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方法开展农村基层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深入基层常态有序。林甸县为农业县,农业经济占全县主导地位,检察机关工作侧重围绕基层开展,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要保持经常性、有序性。一是经常与乡(镇)、村、屯干部开展座谈会、联席会,对政策、制度实施和管理方法、队伍建设上是否存在漏洞和犯罪风险进行排查。二是经常走进村委、农户家中,对惠民政策、资金发放、政务管理上是否存在犯罪隐患进行调查。三是经常走进基层机关、企业、集市等开展法律宣传、警示教育,为农村群众及基层单位开展普法教育。一年来,林甸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室、预防科等部门,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服务近百次,其中的工作成果《加大农村低保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力度深入调研  发现漏洞  解决问题》、《多措并举为精准扶贫把好预防关》等二十余篇工作经验被省市、国家级媒体转发。

突出重点注重方法。一方面对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重点预防。乡(镇)财务由农经站统一管理,各类惠民补助由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对这些部门林甸县检察院定期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活动。全国反腐力度加大以来,林甸县农村乡村领导干部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有的村包括村支书、会计、村委会主任等整个班子重新组建,针对这种情况,林甸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预防农村基层职务犯罪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普及法律法规、诠释法律后果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另一方面抓住节点选好时机预防。农村基层的相应工作均有特定时间,期间做好准备,制定好工作方案,提高预防效率。如粮补、直补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新增或变更低保户审批为季度性工作等,在这些时间段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可有效防止特定的职务犯罪情况。另外乡、村的工程建设,如村委会办公用房、村小学、村公路等建设资金的使用易发生经济犯罪,为此从招投标阶段开始,检察机关就加强预防,防范职务犯罪现象发生。

重视反馈强化效果。对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本着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法律监督和保障。如在开展农村低保领域预防调查和扶贫工程领域预防调查中,发现了制度漏洞、管理欠缺之处,通过直接提出、下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林甸县检察院重视建议反馈和整改,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有解决效果。如对林甸县鹤鸣湖镇提出的“审批程序不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在得到该镇反馈后,检察干警对该两项整改进行了监督,发现低保审批程序做到了公开和接受村民监督、对不符合领取低保金的村民进行了追缴。注重整改是职务犯罪预防保障,检察机关不能只做查找问题和发现问题的监督者,要彻底将问题解决,将隐患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