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开查违规养犬 发现有人不文明养犬可拨110报警

20.04.2015  10:32

  19日,记者从哈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宣传《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17日下午,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进小区进行了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倡导文明养犬,同时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市民若是遇到流浪犬只,或是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会及时进行处置。”

  “楼下商户家有只大黑狗,白天犬吠不止,十分吵人。”17日,根据举报,哈市犬类管理大队民警来到香坊区民香小区一户商铺门前,通过调查走访确认此情况后,民警对养犬人下达3日内将犬只迁出市区的整改通知书。民警向记者介绍,此为一只拉布拉多杂交犬,虽不在禁养之列,但它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20日,我们会再来监督整改结果。”

  依据条例,公安机关对未办证及未及时年检养犬的,将扣留犬只,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对藏獒、高加索等39种禁养犬,或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犬只,将予以没收,送至公安局犬只留检机构继续饲养;对发现遛犬不佩戴犬绳、犬牌、犬证等违规养犬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以200 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对犬只吠叫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拒不改正的,将对养犬人进行处理,对犬只进行留检。

   新闻链接

  办犬证、年审都带啥?

  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犬类管理大队教导员尤龙告诉记者,办理犬证,养犬人要到辖区派出所填写两份《单位(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一份留在派出所备案,一份自己保存。内容包括养犬人姓名、住址、证件号码、为犬拍摄一张6×9cm的彩色照片等。办证当日,犬主人需带着爱犬、登记表、犬彩照,以及犬主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在办理年审方面,主人只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养犬登记证和爱犬即可。(作者: 余征 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