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从“不说不问”到“敢说会问”

18.09.2015  12:44

        “一言不发”、“陪坐陪听”是很多时候人民陪审员在参加案件庭审时的状态,为了有效破解这种“聋哑式”陪审的困局,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采取七项举措,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和履职能力,让人民陪审员从“不说不问”转变为“敢说会问”。

        岗前培训,掌握履职技能。

        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审判工作,掌握履职技能,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对新任命的3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从人民陪审员发展历程、中西方人民陪审制度的对比、人民陪审员参审时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入手,讲解了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权利、义务等内容,着重介绍了审判流程、庭审规则、庭审纪律、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并为陪审员发放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培训学习大大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意识,补充了法律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真正达到了学有收获、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网络助力,新法及时速递。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常态,积极发挥“创客”精神,活化工作模式,为让人民陪审员能及时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分别建立了QQ群和微信群,并及时收集、整理、上传有关人民陪审员的相关制度改革、规定等,让人民陪审员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就能“专业充电”。同时,以QQ群和微信群为载体,搭建起人民陪审员间的交流平台,在群里大家可以针对参加庭审的经历、感想、遇到的法律问题等进行探讨、交流、分享。

        庭审观摩,提高履职能力。

        在每次开庭前,人民陪审员都会在QQ群和微信群收到近期要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案件类型等信息,人民陪审员可依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参加庭审观摩。通过庭审观摩的方式,让人民陪审员能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有助于人民陪审员更快更好的进入陪审角色。这种“立体式”以案代训的培训模式,能使得人民陪审员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清楚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职责所在。比起面对面集中讲授的培训方式,参加庭审观摩更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知识、庭审经验、履职技能等能力的再提高。

        案件研讨,提升参与指数。

        “合而不议”、“议而不决”一直以来都是人民陪审员工作面临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案件开庭前,人民陪审员会收到主审法官制作的阅卷笔录、案件争议焦点和需要查明的事实问题清单,帮助其了解案件案情的始末。在案件审理完成后的合议庭评议时,合议庭法官要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尊重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与法官平等的评议和表决权。对于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如人民陪审员具备专业知识,合议庭充分考虑其提出的意见。法官在案件评议时要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指导,保证其能够独立自主、公正客观的发表意见,参与合议。

        座谈交流,分享庭审经验。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为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与交流,开展不定期的座谈交流,为人民陪审员之间分享参审工作经历提供良好的沟通平台。人民陪审员可利用座谈交流的契机,根据实践经验和遇到的问题等,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促进人民陪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座谈交流会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不定期形式开展,每季度或每半年举行一次,年终要对全年人民陪审工作进行归纳、总结,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

        科学管理,确保均衡参审。

        为提高普通程序陪审率,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和参审工作的管理,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专门制定了《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推进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政工科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人事数据库建立工作,立案庭负责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对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立案庭按照审判流程管理程序,采取全员轮流陪审的原则确定陪审人员,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有序参加审判工作,基本做到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保障经费,促进主动作为。

        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体现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肯定和尊重,为此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在《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期间,按每案给予50元补贴。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活动而支出的公共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按林业局差旅费补助标准执行。补贴费用每半年发放一次。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和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以及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业务经费予以保障。落实经费保障,不仅有利于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更有利于陪审制度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