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严查校车违法行为助力第27届哈洽会顺利召开

16.06.2016  17:13

为打造哈洽会期间良好交通秩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哈尔滨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强对城市工程车和校车违法行为的取缔,同时持续对酒驾、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此次整治行动将对城市工程运输车、校车进行全面网上核查,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加查布控系统,车辆信息抄送至交通运输、教育行政部门;同时集中排查车辆、驾驶人员信息,对各地货运车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人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其驾驶证,并通报交通运输、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企业;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让驾驶人员以及群众了解工程运输车、校车违法行为的危害,鼓励群众举报严重违法行为的相关车辆,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针对工程车违法,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车型包括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交警部门将在市区道路、城乡结合部、县(市)城区、哈洽会主要活动场馆周边及其他重点道路严查严管城市工程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工程车集中通行时段和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密度;与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在重点道路、施工场地周边对城市工程车遗撒渣土、超限、非法改装、无营运资质等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据交警部门统计仅13日共查处违法货车、翻斗车16辆。

针对校车违法,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小学校上下学时间,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分布特点,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报废车辆、改装车辆作为校车以及“黑车”上路行驶的,依法从严查处;对校车、非专业校车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已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重点检查校车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安全带、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停运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发现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运营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表示,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工程运输车、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遏制城市工程运输车在城区违法突出的情况,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和畅通,杜绝由城市工程运输车、校车违反通行规定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保证哈洽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