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东宁华信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示

02.02.2016  17:4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经审核,东宁华信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设立合资企业的条件,拟对其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截止到2016年2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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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二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