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抚远金色阿萨经贸有限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示

26.04.2016  11: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经审核,抚远金色阿萨经贸有限公司符合设立合资企业的条件,拟对其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截止到2016年5月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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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