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领导做客中国哈尔滨网站直播间与网友交流

12.06.2016  14:24

2016年6月8日,在第四个“国际档案日”前夕,市档案局副局长王秀滨做客中国·哈尔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直播间,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有关档案利用服务方面的话题。市档案局已连续五年举办在线访谈,就有关档案方面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访谈中,王秀滨副局长介绍了档案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她谈到,大到护国理政,小到百姓生活琐事,都离不开档案。档案是国家捍卫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的利剑;是百姓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护身符;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压器。档案部门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法》赋予的法定职能。档案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的过程,就是档案价值发挥作用的过程,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核心,也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

王秀滨副局长详细介绍了查阅馆藏档案资料的工作流程。目前,根据档案资料的涉密程度和划控原则,查阅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大陆公民和组织查阅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应提供身份证或者工作证、介绍信。二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华侨查阅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应提供回乡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三是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查询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应提供县级以上有关主管机关的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并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四是与我国签订的有关文化交流协定的国家、地区、社会组织和个人查阅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应提供签订协定的有效文件和国家或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准许查阅利用的批文。

最后,王秀滨副局长重点介绍了查阅开放档案、限制开放档案、未开放档案的有关规定。查阅开放档案资料的规定主要有:一是大陆公民和组织凭合法证明可以查阅利用。二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华侨凭有效证件,可以查阅利用馆藏涉及本人或者亲属的档案资料。经市档案局(馆)同意,还可以查阅利用馆藏已经开放的档案资料。三是外国组织和个人(含外籍华人)依据法律规定,凭国内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合法文件,并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市档案局(馆)依据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批文,酌情给予查阅利用。查阅利用限制开放档案资料规定主要有:一是查阅利用干部任免、处分等档案资料,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二是查阅利用市纪检、监察部门档案资料,须经纪检、监察部门批准,而且需要持市纪委介绍信两人以上同时查阅。三是查阅利用向市档案馆捐赠、寄存、代保管的档案资料要征得档案所有者和形成单位的同意。四是查阅建国后我市各撤销机关和现行机关的一般业务工作档案,凭查阅利用机关介绍信,注明阅档目的、范围以及查档人身份。五是查阅利用党内档案资料,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开具党委机关介绍信。六是查阅利用个人隐私方面的档案资料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查阅未开放档案资料的规定主要有:一是大陆公民和组织应持有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机关审查批准。二是利用未开放档案资料一般只允许阅览和摘录,若复制时,须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形成单位同意。三是外国组织和个人不能利用馆藏未开放档案资料。

市档案馆档案查询服务中心是共产党员“标兵岗”,为提高档案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出“三零三快三提高”的承诺,即:优质服务零距离、查档结果零投诉、业务知识零盲点,快接待、快查阅、快出证,提高查准率、提高查全率、提高满意率。

整个访谈过程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佐证,素材丰富,效果良好。

(来源: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