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馆)召开《黑龙江省志•档案志》材料报送工作推进会在哈召开

04.07.2016  22:26

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在会议上讲话

推进会现场

6月21日上午,省档案局(馆)召开《黑龙江省志•档案志》材料报送工作推进会,通报《黑龙江省志•档案志》续志材料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解读《征集提纲》,并就下一步材料报送工作进行工作部署。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各市地档案局(馆)相关人员及省档案局(馆)参与《黑龙江省志•档案志》续志撰写人员共25人参加会议。

省档案局(馆)编研处处长戴丽艳对《征集提纲》进行了解读,她指出工作的开展应以已经成型的志书为抓手,全面搜集、查阅历年年度工作报告、总结等综合材料并对部门档案馆、专门档案馆等易混淆概念作出界定;参与志书编写工作的人员应与地市档案局馆相关工作负责人对征集提纲各项内容展开讨论,明确查档利用、档案统计、文书档案资源等项征集工作的范围以及上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

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在总结讲话中就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档案志编写工作意义重大,档案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要站在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大局的角度,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材料报送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材料报送任务。三是要强化时间观念。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应按照既定期限于6月底前完成材料报送任务;准备不充分、困难较多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但不能影响续志编写工作整体进度。

据了解,目前各市地二轮志书修志工作大多已经完成,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双鸭山、绥芬河等市二轮志在时间界定上与省志二轮志书部分重合,牡丹江、佳木斯、鸡西、伊春、黑河等市二轮志书时间界定与省志二轮志书基本重合或完全重合,已经成型的志书涉及档案部分与省局征集提纲要求比较一致,这些地市已经成型、可资利用的资源较多,工作推进较快,但所需材料尚有欠缺,有待于进一步整理和补充。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有序推进。

 

 

 

省档案局  李晓倩    文/于超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