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法院:攻坚克难 开创执行金融案件新局面

28.01.2015  11:14

        日前,佳木斯市桦川县人民法院在该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清收工作推进会上,代表法院系统作了工作情况交流发言。

        桦川法院在审理信用社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过程中,遵循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快速结案的办案思路,采取机动灵活的办案方式,千方百计提高办案效率。在做好清收审判工作的同时,桦川法院更加重视清收工作的执行效果。把执行工作作为此次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信用社案件,该院几次例会研究,将案件集中分类,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采取三结合的措施,即:强制执行与舆论攻势相结合、集中执行与常规执行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灵活执法相结合,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执行金融案件45件,执行标的额268万元。桦川法院在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参会领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