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你防范春季失火案件

17.06.2016  19:13

  “我真的没想到会弄成这样的大错啊!”林口县村民王某哭着向我们诉说着,“就是想着把苞米秆烧了,准备种地,可谁成想把附近的林子也给整着了,整的我还犯罪了,还得赔偿人家损失,这可咋办呢?

  每年,检察机关都会遇到这样的案件,都会听到这样的供述,暂且不说焚烧秸秆给环境带来多大的污染,单就案件的本身也发人深省,检察官既替犯罪嫌疑人感到惋惜,也为这样的结果感到遗憾。

  针对此类案件,林口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举措,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使失火案件数量在逐年减少,由2013年的11件11人降低到2014年的7件7人,到2015年的4件4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每年春秋二季,该院都会组织以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他们在村屯制挂宣传图板,印发宣传单,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利用百姓关注率高的电子大屏幕、电视台、微信等各种媒体宣传防火常识。3年来,散发宣传单2万余张,制作百余块宣传板,并集中安排办理此类案件较多的检察官去乡镇开展法律宣讲,让农民知法、懂法,自觉护林防火,减少意外的发生。

  从2014年开始,林口县检察院选取典型案例,联合林口县人民法院,在失火案发现场开庭审理案件。当地百姓通过现场观摩庭审,认识到了失火引发的严重后果,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此举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该院还充分利用乡镇的检察联络室和在各村屯设立的检察联络员,与当地政府定期沟通情况,配合做好宣传、检查和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