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鉴学习中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抓实落地 大兴安岭分院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交流民行检察工作经验

14.10.2019  02:25
  “对我们这些内设机构改革后民行部门的新人来说,这样的交流很实用!”
  “我们加一下微信吧,今后工作中遇到难题,相互交流沟通。”
  10月11日下午,大兴安岭分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润清带领两级院民行业务骨干,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交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齐齐哈尔市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常新,龙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双春等人参加座谈交流。
  “希望在共同交流中突破工作局限,打破固有思维,相互取长补短。”在座谈中,郝双春表示愿意同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就新形势下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共同探讨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推进民行检察高质量发展。
  “内设机构改革后,我们在民行部门人员的配置上做到了优化,注意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工作稳步开展。”会上,龙沙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萍介绍了内设机构改革后该院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的办案情况以及工作亮点,详细介绍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做法、成效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创新性做法。
  据了解,内设机构改革后,该院做到:一是队伍建设到位。院领导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现民行部门共4人,2名员额,2名助理,人员结构能够适应司法办案实际需求,为开展工作奠定人才基础;二是各项工作沟通协调到位。一方面,注重上级院的统筹发展职能,注重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每项工作开展前,在认真学习做好基本功的前提下,遇到工作难点及时向市院请示,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另一方面,注重与法院、行政机关、监察委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拓宽案源开辟途径。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会签工作机制等方式,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该院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1件,其中,通过行政机关移交案件线索8件,为突破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难题提供了有力帮助。通过以上工作,也促进了监督质效的提升;三是业务提升智力支撑到位。民行部门4名检察人员,改革前都没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4名新兵在苦炼内功上狠下功夫。通过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自学、检答网提问、浏览学习、科务会讨论等方式,加强对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最基础的也是最核心的法律学习,有力地提高了履职尽责本领,为每一起案件的定性发挥了把关定向的作用。
  “龙沙区院在改革后能快速适应司法办案工作需求的做法值得借鉴,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经验介绍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张润清对龙沙区检察院的工作做法给与了高度评价。
  双方还就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