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会议  强调: 在持续提升质效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14.09.2020  19:10

  9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通报年初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各条线年初以来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症结根源,并对进一步做好今年下半段检察建议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据了解,此次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研究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力度的措施。

会议由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副组长沈立国主持,省检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组长步延胜出席会议并就抓好检察建议工作提出要求。省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人民监督员哈尔滨师范大学汤海清副教授、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受邀列席会议。

  “近年来,省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工作扎实,作风务实,特别是在推进检察建议落实、服务民生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综合治理……”人民监督员汤海清、高明对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建议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围绕本次会议主题,从转变监督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宣传、提升规范化水平、准确把握检察建议数量、质量、效果的关系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提出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年初以来全省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态势总体向好,特别是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检察建议工作按下了快进键、驶入了快车道,数量、质量、效果相关数据指标快速反弹、持续向好,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年初既定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步延胜常务副检察长在肯定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全省检察建议工作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监督理念不准、措施手段不实、总结宣传不力、制度机制不落地不落实不落细等问题,以及检察建议指出问题不够精准、提出对策不够具体、释法说理不够充分、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督促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

就如何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效果,真正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步延胜常务副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检察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将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手段,在确保检察建议数量规模稳步提升的情况下,在持续提升检察建议质效上下功夫。

1 一要努力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

  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检察智慧,敏锐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书,并及时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不断加大检察建议工作督促落实统管力度。

各级院检委会、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谋划、部署、指导、审核把关检察建议各环节工作,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要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要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业务、不同类别检察建议,分类构建检察建议质量标准体系,落实评价标准、奖惩机制,更加注意贯彻依法审慎原则,严格落实审定、审核、备案、评查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检察建议专业、规范、权威。

四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改进问题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每一季度对发现的问题和正反两方面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每一年度选择一至两个辖区院对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全面解剖,并将问题通报和典型案例向上级院备案。

五要注重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功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充分借助统一业务系统,加强对检察建议质量评查和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通过智能化手段和备案审查、专门检查、汇总分析等机制,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有效的检察官考核机制,实现压力、责任层层传导。

六要大力加强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岗位练兵。

  要针对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认识问题、理念问题、能力问题,大力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专项培训和岗位练兵,帮助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深化认识、转变理念,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