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每周社评】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

18.10.2021  10:21
 
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各项检察工作千头万绪。在建党百年的新起点上,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何着力?蓬勃开展的检察实践给出答案——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怎样助推源头治理?简而言之,就是各项检察工作都要围绕如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从源头上解决各类问题进行。

  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要从思想观念上下功夫。要有“溯源思维”,在监督办案中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深刻认识到检察履职不能机械,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考虑如何促进和推动源头治理,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有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深刻认识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是相互贯通的,都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关联,绝不能割裂、孤立地看,误以为“刑事就是刑事,民事就是民事,批捕就是批捕,起诉就是起诉,信访就是信访”,更不能机械地认为办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

  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要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做实、做深、做细下功夫。刑事检察方面,检察机关立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在总结个案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去解决深层次的、共性的、长时间反复发生的问题,就是源头治理。比如,一些民营企业由于长期被“挂案”,企业形象、正常经营都受到影响。检察机关多次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检察机关没有满足于个案的清理,而是总结为什么反复出现“前清后积”的情况,由此提出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从源头上减少“挂案”发生,努力消灭存量、遏制增量,防止“前清后积”。民事、行政检察方面,最高检反复强调精准监督,目的不仅仅是解决个案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一案促进解决面上的问题,引领法治意识的培养,促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深入总结虚假诉讼个案办理情况,发现源头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个案诉前磋商,促进行政机关加强管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已有20多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有力推动行政法治、政府为民往前、往深里做,从源头上加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力度。此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的许多重点工作也都是坚持“溯源思维”,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的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就是为了从源头上防治性侵未成年人、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企业合规管理为的是从源头上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公开听证,就是为了从源头上促进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使命在前,责任在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强调,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对检察机关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深化,每一位检察人、每一位检察官都要对照中央要求找出差距和不足,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每一件具体工作中做到极致。特别是,要立足个案的监督办理往远处看、往深处想,从深层次、源头上思考如何治理解决正在监督办理的个案所反映的国家治理问题,思考如何促进和推动源头治理,注重履职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