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黑龙江齐齐哈尔、内蒙古呼伦贝尔 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共绘区域绿色生态画卷

21.09.2018  17:03

  9月1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讷河市检察院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简称莫旗)检察院在莫旗尼尔基镇举行了签字仪式,签署了《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司法协作的意见》,开启了同一天黑蒙两地四个检察机关同时签署区域司法协作的先河。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有峰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庆文

  这是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尼尔基水库风光

  齐齐哈尔市和呼伦贝尔市是山水相连、一衣带水的邻居,齐齐哈尔所辖的讷河市、龙江县、甘南县、碾子山区分别与呼伦贝尔所辖的莫旗、扎兰屯、阿荣旗相邻,流经齐齐哈尔的嫩江、诺敏河、雅鲁河、音河、罕达罕河等主要河流都发源于呼伦贝尔的大兴安岭。近年来,这些作为齐齐哈尔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的河流受到污染,水质问题日益突出,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巨大挑战。
  《意见》指出,两地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区域内“一盘棋”的观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把生态司法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加强协作配合,为两地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要求,两地检察机关要坚持严格依法履职,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既要保持对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又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注重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两地检察机关要高度关注可能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农药污染、河流污染、地下水污染、大气污染、非法狩猎、网络和实体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销售、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易发、多发案件。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部长娄立新、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部长刘耀国分别介绍了各地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就线索摸排、案件办理等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所辖的碾子山区院、龙江县院、甘南县院将分别与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所辖的扎兰屯检察院、阿荣旗检察院签署协作意见。两地检察机关将共同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意见》落地落实落细,形成维护公益的跨省合力,为区域的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