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高继明强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02.2018 10:03
本文来源: 检察
高继明强调,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来谋划推动,要紧密结合省情检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继明指出,要紧紧围绕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做好服务大局工作。一是切实发挥防范重大风险的职能作用。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防范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途径。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坚决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网络黑客攻击等新型网络犯罪,推动网络综合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二是积极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特别是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三是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积极参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四是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加强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坚决打击食药领域犯罪活动。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教育、就业、住房、社保等领域的犯罪,推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高继明强调,要紧紧围绕“平安黑龙江”建设,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活动。二是全力维护人民公共安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传销、拐卖等犯罪。三是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要积极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效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作用,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高继明指出,要紧紧围绕“法治黑龙江”建设,做好检察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监督机制,依法纠正该立不立、以罚代刑行为,着重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开展对基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取证行为活动的监督,推进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开展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和假释案件的审查监督,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审查制度,完善死刑复核监督。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聚焦美丽黑龙江、健康黑龙江建设,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提升监督质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强化反向审视、内部监督和权利救济保障职能,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察活动,督导各地进一步强化刑事申诉检察环节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办案力度,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对重大案件实行异地审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统筹推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强化跟踪监督,提升监督权威。 高继明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司法改革部署,做好检察改革工作。 一要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员额动态调整体制,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管好用好检察辅助人员。注重内部挖潜,在现有人力资源条件下最大限度调动各类辅助人员积极性,理顺办案组织运行机制,提高运转效率。三是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各级院要同步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督查通报制度,保证办案情况全程留痕,接受干警监督。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要在去年部分市(分)院和基层院进行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让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顺畅高效。五是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健全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等办法,确保案件质量。六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做好人财物省级统管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加强职业保障工作。
二要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工作,增强检察机关在证据审查中的监督作用,倒逼侦查机关规范取证。要继续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我省实际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促进提升公诉质量和庭审效率。要积极总结和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用足用活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
三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要主动适应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
四要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优化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推进12309平台功能转型升级,形成融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于一体的智能化检察服务公共平台。
五要积极推进农垦林区铁路检察院机构改革。 在前期已调研的基础上,完善改革方案,做好总体设计,为实行专业化办案团队管理创建条件。
高继明指出,要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做好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二是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三是持之以恒坚持从严治党治检。着力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省院将对部分市(分)院进行巡视、巡视“回头看”和巡视“回头看”反馈。全面推开市(分)院对基层院巡察工作并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深化检务督察,全省三级院的检务督察部门和督察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聚焦检察政务和业务,下大力气抓好专项督察。深化案件信息公开,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司法腐败。四是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正风肃纪。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九项规定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积极参与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坚持不懈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五是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着力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种本领”,着力提升有效防控风险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能力、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强化分级分类专项业务培训。六是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2018—202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广泛开展基层院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媒体矩阵建设,创新推进省院统筹的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检察技术协作配合办案机制,进一步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省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徐军主持会议。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霞在会上宣读了《关于2017年度评价市(分)人民检察院工作结果的通报》。各市(分)院检察长向省院党组书记高继明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此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全省三级院。省院领导张中华、张坤明、乔洪翔、闫华、刘恒源、侯海峰出席会议。各市(分)院检察长、省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基层院领导、驻院纪检组、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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