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的假日在看守所里“度过”…… 黑龙江省建三江检察院:下沉一线提审 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首责制

11.06.2019  17:23
  端午小长假,本应与家人团聚的日子,由于一涉恶案件需要办理,黑龙江省建三江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华放弃休息、放弃与家人团聚,奔向办案一线,在看守所过了一个特别的小长假。   “我是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华,作为你这起案件的承办人,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能如实回答……”6月8日,端午节法定假日的第二天,杨建华来到看守所,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对一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审。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落实省检察院对于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首责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必须亲自办案、带头办案、示范办案的工作要求。杨建华率先垂范,主动带头下沉一线办理涉恶案件,以实际行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震慑恶势力犯罪。
  8日早晨,为了核实犯罪证据,听取嫌疑人供述辩解,夯实案件诉讼工作基础,确保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杨建华驱车赶往40里以外的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
  为准确把握案情,提审前,杨建华仔细审查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全面把握了案件事实,认真拟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为提审犯罪嫌疑人做了充分准备。
  提审过程中,杨建华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对照卷宗核实相关证据,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提审结束后,杨建华又趁热打铁,加班加点对案件事实再次审阅,完善事实证据材料,为6月9日即将召开的检委会做着准备。
  据了解,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建华自觉回归“检察官”角色,主动假期放弃休息时间,主动深入一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这已经形成了检察长办案常态。检察长带头办案、办理疑难案件,不仅推动了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落细,同时也增强了检察官的责任感,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