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检察院】优化措施强化履职 确保防控办案双促进

06.02.2020  18:54
        2月4日,省院召开疫情防控专项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牡丹江市检察院立即召开院领导班子防控疫情电视电话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听取各分管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汇报,逐项梳理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举措、果断的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极致态度,进一步优化防控方案   为切实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极致,围绕省院电视电话会议高继明检察长提出的4个方面21项具体要求和步延胜副检察长提出的4点落实意见,进一步优化《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省院部署的24小时应急值班、每日工作信息报送、疫情信息每日统计等工作,再明确分工,再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摸底排查和返岗筛查工作,将检务保障部和培训中心的31名工勤人员纳入排查范围,实现排查全覆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出行、身体状况、是否有密切接触等情况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完善,每天将175名干部职工相关情况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全院干部职工身体状况无异常,外出的13名干警,回牡的7人已全部在家自行隔离,并已登记其回牡乘坐交通工具的详细信息,其余6人也已经报备相关信息,回牡后也将进行居家隔离。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自身防护   克服困难,优先为分散办公期间值班人员发放符合疫情防护标准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取消食堂集中就餐和打包就餐,改为中午配发方便面等速食食品,值班干警自行在办公室用餐。对院内办公区、食堂、12309大厅等场所全面消毒,对公共区域定点消毒,对公共设施进行精细化防护管理,如主办公楼门把手、电梯按键区域设置一次性纸巾等。对进入办公区域人员严格检测体温,针对室外温度较低测量前额温度容易导致失准的问题,改为测量手腕内侧或打开衣领测量颈部温度,并逐一登记进入办公区域人员的体温。为案件管理大厅配备卷宗消毒设备和胶皮手套、一次性酒精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 注重宣传动员,进一步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出台了《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七个一”为抓手,全面强化教育引导工作。制发防控安全知识读本和防控知识手册350余份,加强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升干警的防控意识。通过两微一端推送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充分利用“牡检党员学习群”“会议通知群”和“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群”,累计发布300余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确保宣传全覆盖、无遗漏。充分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新要求、最新进展等情况,鼓励全院干警在群内交流防控知识,组织好群内纪律,把握好宣传方向和口径。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牡丹江市委要求,党员干部全员到社区报到,领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   第一检察部创新办公形式,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牵头召开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工作会议,由业务骨干对涉及防控疫情相关犯罪的前期梳理情况进行专题介绍,建立基层院对涉疫情犯罪及时报告工作机制、全市涉疫情工作日汇总工作办法和涉疫情犯罪市院挂牌指导基层院介入引导侦查制度。第三检察部牵头制定了《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案件办理程序,灵活案件办理方式。东宁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预警应对方案》,成立由代检察长为组长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专班,规定十三种涉疫情犯罪范围,建立情况报告、优先办理、风险评估三项机制,提出办案方式五点注意事项。 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   对全市检察机关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纪律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明确了分管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具体责任,要求全院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带头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和纠正散播谣言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在微信群内、朋友圈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和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要尽量减少外出,决不聚会聚餐,外出期间带头服从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筛查、检查工作。对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