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开展小煤矿专项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21.07.2018  11:44

  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省检察院党组对小煤矿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公益保护领导小组,异地用警,组成了四个专班开展调查,形成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合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检察机关将以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为切入点,聚焦四煤城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进行“全覆盖”的调查。重点调查煤矿企业及责任人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生产建设而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及环境资源负有审批、监管职责的地方政府及部门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问题,深入彻查危害煤矿安全生产违规违法犯罪问题,并依法予以监督和追责问责,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煤管、煤监、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同时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督促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促进维护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记者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