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实情 观实况 求实效 省检察院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08.05.2018  15:48
  5月7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徐军,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李树平,检务督察处处长白金龙,检察技术处处长王树春等一行五人深入对口扶贫单位——汤原县鹤立镇太平村就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并慰问省检察院驻村干警。   工作组先后实地踏查了林下养殖场、村文化广场规划地、光伏发电建设区域、驻村干警住所等地,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看望驻村干警。其后,组织召开座谈会,与汤原县、鹤立镇、太平村主要负责同志和企业、农民代表围绕农民增产增收、精神文化建设、村党支部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换意见,并询问困难需求。   徐军同志对太平村实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学保障、就医保障、安全住房保障)、“三通”(通路、通网、通有线),基本实现“三有”(有文化广场、有村卫生室、有村医)目标以及取得27个贫困户脱贫13户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并给予祝贺。同时,徐军同志强调,省检察院驻村工作组要深入分析论证扶贫项目实效,摸清、摸准、摸透各项、各环节工作,从群众最希望、最需要、最迫切的方面着手,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扶贫工作,着力把扶贫攻坚点帮扶工作作为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要树立扶贫先扶志的意识,村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表率作用,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强化“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建设,大力开展积极上进、健康文明的活动,着力营造“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环境氛围。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加强绿化、环卫工作,改建便民、利民设施,努力打造村民宜居环境,着力在省委确定的时间节点前实现脱贫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