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完善四项机制把“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落到实处
31.07.2019 10:01
本文来源: 检察
——擦亮接待窗口,构建综合性服务受理机制。按照高检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诉求表达手段,积极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目前,宽敞明亮的大厅,现代化的数字装备,让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接待受理流程更加便捷,窗口服务更加到位,检务公开更加透明。年初以来,全省共接待群众信访事项8006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1415件信访事项顺利导入司法程序,平均受理时限缩短1.5天,群众满意度为92.7%。
——创新多元化解,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事项工作机制。按照高检院、省委关于在群众信访事项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的意见,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检信访案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律师定点值班制度,为信访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代理申诉,全程代理群众诉求,引导群众及时就地反映问题,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全省共有88名律师参与接谈165件,已成功化解29件。同时,为拓宽律师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已经穷尽法律措施,虽解决了合理诉求,但仍坚持信访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学者及基层群众共同参加案件的公开审查,增强息诉化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
——探索联动模式,构建“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基层是信访问题的源头,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主体。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主动融入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检察职能,坚持力量下沉,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的优势,以化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类案件以及涉检信访矛盾纠纷为重点,深度融入地方党政信访维稳“大盘子”,积极探索开展“检调对接”。自去年6月,全省首家“检调对接工作站”在哈尔滨正式挂牌,标志着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共对接调节重点信访案件22件,成功化解4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赋予检察版的“枫桥经验”以新的时代内涵。
——运用案件联席会议,构建依法办理和依法终结工作机制。根据《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政府、信访联办报告相关信访事项,建立受理、建账、移送、跟踪、督促、销号等工作制度,积极运用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的涉法涉诉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共同答复,共同释法说理与人文关怀并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已穷尽法律程序的鸡西顾元学、双鸭山周玉侠、黑河赵淑华、农垦王明良等案件依法终结。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稳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移交地方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街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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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19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