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深入我省督导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4.08.2015  16:16

     

8月12日,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一行三人,来我省对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车承军代表省院党组,就我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情况向高检院督导组做了汇报。

 

车承军副检察长指出,省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推进措施,明确对照检查的方向和重点,要求各地认真查摆和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条线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将司法不规范行为及表现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案件、具体人。召开了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排查情况进行再分析再梳理,确保查缺补漏雨、不留死角。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作为检察机关“不严不实”的具体问题重点查摆纠正,有力地促进了检查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车承军副检察长表示,省院坚持以上率下,在切实做好机关自身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推进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目前省院已制定《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十要十不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近10项,为把司法行为装进规范的笼子提供了更多更全面的制度保障。同时,以正在开展的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作为提高基层院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契机,强化基层整改力度。

车承军副检察长强调,通过对照检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执行、程序性规定执行和诉讼监督工作、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使用、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考评工作以及检察纪律执行等12个方面110个问题。

车承军表示,目前,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下阶段工作中,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将问题意识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边改边查,不止步于目前发现的问题,要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通报随时整改;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省院将对各地查摆出来的问题实行台账式、项目化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实现发现一件整改一件、落实一件销号一件;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司法不规范共性问题,开展源头治理,组织省院各业务部门对原有的各项业务制度规范全面清理,抓紧制定内容具体实在,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各业务条线制度规定,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

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组长、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宫鸣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继续抓统一思想,持续释放规范司法正能量。省院党组始终将统一思想认识贯穿到专项整治活动的各个环节,真正将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通过召开电视电视推进会议,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推动各地优化工作方案,促进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二是深入查摆见实效。省院徐明检察长亲自抓工作落实,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的意见,为查摆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对近三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覆盖、全检查,突出了工作重点,查摆工作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案件。省院先后组织6个督察组,重点围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很有针对性。三是立行立改见实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制定了相应的多个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程,有效地规范了司法行为。

宫鸣厅长一行还逐案听取了高检院交办的涉及司法不规范问题的线索办理情况,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督导组还将深入到齐齐哈尔、大庆等地,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力,副厅级检察员李剑参加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