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实践成果 征求意见建议 高检院咨询委员会第三调研组到黑龙江省检察院调研座谈

31.07.2019  08:52

  “进入新时代,在检察职能重塑、内设机构重构大背景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精准发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成效明显,经验值得借鉴,工作很扎实,调研组不虚此行。”7月30日,高检院咨询委员第三调研组一行到黑龙江省检察院调研,并对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调研座谈会。

   

  高检院咨询委员会是高检院党组的“智囊”和“参谋”。第三调研组由福建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倪英达,安徽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崔伟,辽宁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等三位高检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带队,采取听汇报、座谈交流的方式就检察工作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座谈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向调研组汇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向调研组汇报了全省检察工作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支持下,按照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的目标和路径,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在汇报之后,高继明检察长又向调研组补充介绍说,全省检察机关立足生态大省实际,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有成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保护公益、服务企业、保障发展有机统一,形成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各地检察机关在开展好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的“大专项”的同时,从本地实际出发、分别探索开展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小专项”,监督效果明显。特别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每年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实现了“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的法律监督实效,探索构建了“龙江公益检察模式”,受到了高检院的认可和表扬,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后,三位高检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结合检察理论与实务经验,就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遇到瓶颈是什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如何有效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对高检院的意见建议有哪些进行了交流探讨。
 

  “调研组在百忙之中到黑龙江检察机关调研,面对面指导,面对面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高检院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倾听实情的务实工作作风,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是我们学习的榜样。”高继明检察长在座谈中谈道,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大检察官研讨班工作部署抓落实的关键时期,迎来了高检院咨询委员会第三调研组一行到黑龙江视察调研,既是对黑龙江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政治体检”,又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更是高检院领导对黑龙江检察工作的最大支持。

 

  在听了各位老检察长语重心长、站位高远的讲话交流后,高继明检察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认真学习、融会贯通,结合主题教育,把座谈会的精神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向高检院党组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全省检察机关也一定会在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有信心、有能力把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贡献龙江力量和龙江智慧。

 

  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哈的院领导、省检察院机关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省检察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