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板“下沉”源于利益“太重”

16.10.2014  18:40

  9月24日东方卫视报道呼和浩特中海地产百套住宅楼板塌陷,其中有的楼板下沉达11厘米。而该公司给中新社记者的答复是:楼板下沉是“瑕疵问题”。(10月15日人民网)

  通过东拼西凑、东借西贷,更多甚者花尽了几代人的积蓄,才好不容易拿到了自己楼房的金钥匙,原本以为它会开启幸福的大门,不料在不知不觉中变成闹心的起步。在还没有入住的情况下,房顶的楼板却十分不争气地出现了下沉或塌陷。而面对购房者的质疑、记者的诘问,开发商的回应却是“瑕疵问题”,仿佛是在说“瑕不掩瑜”。为此,还抛出“间距”、“扰度”等看似带有专业色彩的词汇,怎么看都有“忽悠”的嫌疑。

  谁都看得出,如果说“间距大”,那么,在修建楼房时建设者应该早就心知肚明,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也不是什么难题;如果说“扰度”可以适当存在,但这百余套房都存在“扰度”过大问题,有的地方竟然下沉到11厘米,这显然已经超过了国家的标准,更超出了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

  诚信,应该是商人取得市场一席之地的法宝。然而,这家房地产公司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原来说好的要在13日或者最晚14日予以回复下沉问题,但当这最后的期限已经过去时,记者仍未得到任何音讯,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定然会在不经意间为该公司的诚信“雪上加霜”。

  其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楼歪歪”、“楼脆脆”等事件早已暴露出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偷工减料、制造“豆腐渣工程”的问题。试想,“本案”中开发商若能及早采取相关措施,如增加钢筋的数量、增加水泥的硬度等等,也不至于会出现今天楼板下沉的现象。

  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政府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如果能履职到位,做到一丝不苟、不徇情枉法,认真监督、仔细验收,想必开发商也不会、不能、更不敢如此堂而皇之地制造如此“闹心”的豆腐渣工程。如此明显的质量问题竟然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多少让人觉得这里面有猫腻。

  说到底,楼板下沉,皆是因为开发商追求的利益“过重”,而管理部门监管“过轻”,双重“压力”下,楼板自然“脆脆”,下沉塌陷也就成为一种偶然中的必然。

  文/季伟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