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试水“2+1”模式财税改革促转型

29.03.2015  11:27

  记者 赵辉 马一梅

  2015年,是我省森工林区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林区的改革和发展,受到了中央、地方前所未有的重视。继2月3日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3月份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出台。此前,根据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沾河和方正两家国有重点林区管理委员会、亚布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其中,沾河、方正管委会分别与沾河、方正林业局合署办公,并赋予特殊建制县财税职能,财政预决算纳入省本级预决算。三个“管委会”形式,被称为“2+1”模式。

  至此,我省森工林区试水“2+1”模式,全面深化国有林区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战鼓,已经擂响。

  配套政策助推国有林区转型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就被提上日程。尤其是2014年4月1日我省森工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更把他们逼到了“不转型就没有生存空间”的死角。

  放下油锯还该拿起啥?在转型已成林区上下共识的时候,转型所需的条件和政策,成了他们自身无法逾越的障碍。

  今年初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为我省国有林区经济转型,提供了最有力的政策支持。

  这些改革的意见和方案一再重申,在“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的前提下,更要保障林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同时,积极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区新体制,促进林区森林资源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我省更具体提出,必须以“保护是前提,发展是核心”为总要求,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五大规划”为切入点,推进森林食品、北药、苗木花卉、旅游、木材加工、矿产资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接续产业快速发展,扩大就业、繁荣林区,增进林区人民群众福祉。

  财税体系为林区改革“造血”

  没有税收,就没有发展资金。“2+1”模式的最大亮点就是财税改革。这项改革是转型发展中国有林区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它使林区平添了“造血”机能。

  今年正月,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地方税务局挂牌。这意味着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有了自己的税费征管机构,亚布力景区今后发展建设有了更多的资金保障。

  沾河国有重点林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也随之挂牌。近期,按照《预算法》规定和省财政厅预算管理要求,他们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了2015年度沾河管委会财政预算草案。截至2月末,已上缴国库税收196万元。

  而在我省《关于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下达之际的2014年11月14日,方正林业局资源科、林业地区土地局,就主动会同方正县政府、县土地局等相关部门,明确了行政管辖权。今年1月16日,方正国有重点林区管委会地方税务局挂牌。预计2015年方正林区管委会财税全口径收入将达1700万,截至目前,已经完成70万元。

  “2+1”模式的三个管委会,被赋予的特殊建制县财税职能,以及财政预决算纳入省本级预决算,势必将在林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中,发挥出巨大作用,为林区改革的全面深化,奠定良好基础。

  体制改革经济民生同步发展

  一度,森工林区的招商引资是“放着大好的资源,没有谈判的资本”。他们局限于没有独立的财税体系,常常是眼睁睁地看着乘兴而来的投资者失望地离去,却又无可奈何。“2+1”模式的财税改革,突破了森工林区招商引资瓶颈,破解了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难题。

  沾河国有重点林区管理委员会刚刚挂牌,就结合当地实际,全力推进农业、特色养殖、林下经济、矿产开发、旅游等一系列富民强局产业发展。他们积极为农户争取农业贷款1亿元,各类农业补贴资金1488万元,帮助农户申报组建了14个农民种植合作社、2个农机合作社;完成土地收费4336万元,有效缓解了林区转型初期的资金压力。

  2015年1月1日挂牌的方正国有重点林区管理委员会,则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为目标,整合重叠交叉机构,将原来的45个职能部门减少到40个;14个事业单位已注册为“事业法人”,建立完善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公益性企业单位将通过三年过渡,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前事业单位中的7个学校事业法人正在注册,17个企业法人注册正在有序推进。

  我省森工林区经济转型和全面深入的改革,正借政策东风,全速推进。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