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为残疾儿童提供12年免费教育

05.02.2017  20:32

  近日,我省出台《黑龙江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到2020年,我省通过大幅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等措施,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规划指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康复医疗、训练、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由政府主办的各类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由社会力量主办的,对残疾人优惠开放。扶持1000名残疾人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自主创业。到2017年底所有市(地)、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市级公共图书馆全部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阅读辅助设备。加强新建、改建公共基础设施和居住区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免费无障碍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