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葬事务管理所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

25.03.2015  10:18

在2015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哈尔滨市殡葬事务管理所积极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在所属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风建设月”活动,以此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为确保“行风建设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市殡葬所党委研究制定了“行风建设月”工作方案,统一思想,积极动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在实际工作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便民服务。

方案在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公开服务承诺。殡葬所将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公开殡葬服务承诺,强化殡葬服务自我监督力度。在全系统实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组织机关业务部门干部、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市纠风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倾听群众意见;在所属服务窗口公开行风监督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的信访工作,及时接待、受理群众的服务投诉;在服务窗口发放“调查问卷”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遵守物价政策。严格遵守市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标准,杜绝超标准收费、捆绑收费与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展示,完全透明。四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整顿行风纪律,彻查工作人员以职务之便索要、收取小费,谋取私利;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良风气。有违反者坚决予以处罚。五是提升服务能级。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措施,对低保户、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等优惠对象,认真落实零收费制度。对困难群众落实千元以下办丧事措施。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发生工作人员与群众公开争执、吵闹现象。

市殡葬事务管理所党委还要求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要在本次活动中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制定计划,研究、细化落实办法,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签订行风责任状,各部门领导要在支部大会上公开表态、承诺,强化自我监督力度。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