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议 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座谈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民事审判工作,3月4日下午,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伊春中院副院长贾晓宇主持会议并提具体工作要求,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座谈推进会精神,并组织学习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同时就如何推进落实好“打官司不求人”进行座谈讨论,参会人员积极展开讨论交流、建言献策。
讨论结束后,贾晓宇就贯彻落实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座谈推进会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将党的政治建设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掌握党情、国情、省情、市情,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新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要强化大局意识,扎实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在座谈查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作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牢固树立“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意识,坚持调判结合思路,优质高效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
要解放思想,多措并举,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从便民、利民措施入手,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规范化审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流程各节点监督和管控,不断深化“打官司不求人”的研究和实践,丰富“打官司不求人”的措施和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使“打官司不求人”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观念。
要强化责任担当,为中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做出民事审判工作应有的贡献,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全年的工作,两庭要结合本庭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旧存案件的审理,按照院党组的要求,重视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的要求,大力开展争先创优,开动脑筋,培育亮点,为现代化新伊春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