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探索建立“大救助”格局

03.03.2017  14:08

  2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指出,今年黑龙江省将继续在福利慈善、社会救助等方面深化改革,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强化专项社会管理服务等工作,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安排好预算,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扩展“明天计划”实施范围,统筹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进一步夯实基层老龄工作,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制定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意见。同时,打造黑龙江省候鸟旅居养老商务平台,与旅游、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倾力打造10个“南病北治”“北药南用”“俄病中治”医养结合基地。

  在社会救助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大救助”格局,继续完善由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取暖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9+1”救助体系,消除政策盲区和救助死角。探索将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内容纳入到“大救助”格局中,政策紧密衔接,资金整合使用,基础设施共享,提升救助效能。全面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特困人员财产认定办法,市、县出台配套政策。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抓好“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在专项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稳妥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对于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的机构,要强化政府基本殡葬服务的保障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对于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公墓及其他殡葬服务机构,加快推进转企改制,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市场化运营;有效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无户籍儿童交公安,辍学、不在学的交教育,贫困的纳入救助体系。(赵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