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机制

18.08.2014  15:31

  黑龙江新闻网讯(房玉和张炳华)三年来,密山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紧紧围绕保障办案安全,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三年来,共出警248人次,执行各类警务活动80余次,连续三年在鸡西市年终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一。

  深入参与办案,同步服务。在司法警察统一编队管理的前提下,将司法警察编入自侦部门办案组,成为办案小组成员,在确保办案安全工作的同时,还参与自侦办案,同步服务。配合办案,跟踪服务。根据案件的需要,司法警察主要负责拘传、提押、看管和送达等任务,从“主角”转变为“配角”。各部门用警时,报请分管法警工作的副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派警令》,法警大队根据《派警令》派出法警执行警务,承担提押和看管等任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如办理谢某受贿案时,该院法警认真履行提押、看管等职责,确保了办案安全,为案件的顺利交付审判打下了良好基础。三年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共参与配合反贪办理案件16件33人,配合反渎办理案件12件18人,抓逃11人,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80余次。

  (黑龙江省检察官协会会员单位)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