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一“莽撞男”民警眼皮底下砸玻璃被拘留15天

26.11.2014  12:13

  

  售楼处被砸碎的玻璃

  11月15日9时许,一名因砸人玻璃被行政拘留15天的男子刚从拘留所出来,又被民警处以刑事拘留。

   这是怎么回事?

    第一场爬楼逼迫负责人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原来,10月31日9时许,该男子将龙凤区一工地售楼处的3块门玻璃以及一块窗户玻璃砸碎了。

  当时,该男子来到这家工地,找负责人讨工资。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

  负责人说,工地欠的是包工头的钱,根本不欠该男子钱,男子应该向包工头要钱。

  “天越来越冷了,我想拿钱回家,结果工地却迟迟不给钱。”男子气愤地说。

  一时激动,男子爬上4楼的楼顶,坐在楼顶上,双腿耷拉在楼体外侧。

  男子情绪有些激动:“今天不给钱,我就跳楼了。”

   第二场民警劝男子下楼

  因男子动作十分危险,一不小心就会掉下楼。

  工地负责人立即报了警,几分钟后,龙凤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百般劝说下,男子情绪缓和。

  “我想用这种方式,逼迫工地的负责人解决工资问题。”男子低着头对民警说。

  经调查,该男子叫刘江(化名),原本在工地干电工,干了10个月的活,一共挣了7万余元钱,但至今未拿到工资。

  刘江与民警在楼上僵持4个多小时,终于答应民警下了楼。

  民警对刘江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劝他遇事要冷静,要通过法律途径讨薪。

   第三场扔砖头砸售楼处

  刘江点头答应了,随后便要离开现场。

  不料刘江走出100米左右时,突然捡起了一块砖头,扔向售楼处。

  只听“啪啪”几声,售楼处的几块玻璃破碎了。

  “我吵也吵了,骂也骂了,最后连楼也爬了,还是一分工资没拿到。”刘江气得满脸通红,话音刚落,便因气愤过度倒地不起。

   第四场损坏财物被刑拘

  随后,民警将刘江和工地负责人带回分局调查。

  经检查,刘江砸碎了3个门玻璃以及一个窗户玻璃。

  据工地负责人表示,砸碎的门玻璃,是双层的钢化玻璃,尺寸为高2米、宽0.8米,而窗户的玻璃是普通玻璃,尺寸为高1.5米、宽1.5米。

  事后,刘江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11月15日,刘江终于走出了拘留所。不幸的是,售楼处损坏的玻璃价格评估结果超过了1万元,刘江又因故意损坏财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