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界江乌苏里江和黑龙江进入禁渔期

12.06.2015  09:52

  新华网哈尔滨6月11日电(记者管建涛)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中俄两大界江乌苏里江、黑龙江自6月11日起全线进入禁渔期,至7月15日结束。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委了解到,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在禁渔期间开展渔业科研活动需捕捞渔获物的,要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捕捞活动。

  此外,在禁渔期销售地产养殖鱼类的要持养殖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持有水产品销售单位开具的隔夜发票,否则按违法捕捞处理。

  据悉,黑龙江省各地将结合自然捕捞水域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投放苗种或布放人工鱼巢,增殖渔业资源,促进边界地区渔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