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江西撞人男子获刑申诉受挫 扬言"干件大事"

20.01.2016  19:36

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相关新闻:

江西男子驾车撞人致3死19伤 全部为学生(图)

江西驾车撞人案嫌犯受审照曝光 民众悼念逝者

江西一男子驾车撞人案已致4人遇难 18人仍在救治

南都讯 今日(19日)7时15分左右,江西省奉新县狮山西大道,发生一起驾车冲撞行人事件,一名男子驾驶小轿车冲撞行人,截至晚上18点10分,事件已致4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5人伤势较重,正全力救治,死伤者大部分为学生。。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家兵,男,43岁,2013年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公安机关尚未披露肇事原因。

据微博@@奉新发布介绍,2013年3月,胡家兵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2013年5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有媒体表示,胡家兵一要求匿名的朋友表示,胡家兵因申诉受挫,早前曾在公开场合扬言一定会干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当时谁都没有当真。

今日晚,斗门法院对外披露了胡家兵一案的案情。

斗门法院介绍,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胡家兵犯妨害公务罪,于2013年2月5日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胡家兵等人驾驶货车准备进入江珠高速斗门入口,路政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装载货物超高,有散落危险,要求停车检查。为逃避检查,胡家兵下车推倒路政执法人员,强行搬路障后驾车逃跑,逃至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交警拦截,胡家兵动手推撞交警,强行倒车并撞烂收费站部分设施后继续逃跑,再次被交警拦截后,突然冲到高速公路中间拦停过往车辆。

胡家兵提交了悔过书并当庭认罪。2013年3月22日,斗门法院作出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胡家兵有期徒刑11个月。后胡家兵因觉得量刑过重上诉至珠海中院,珠海中院维持了原判。

斗门法院还表示,经查,该院至今没有胡家兵信访、申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