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六项措施促整改落实

16.11.2015  11:22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以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健全规范执法制度。为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原有《制度汇编》进行了修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的具体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执法的规定(试行)》、《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新修订的《制度汇编》有78项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各科室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做到不脱钩、不走形。

二是建立纪检、公、检、法、司联席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今年9月由检察院牵头,召集县纪委、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会议就两项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纪要,即《快速办理破坏发展环境犯罪的规定》、《关于办理破坏发展环境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联合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

三是根据《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汤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检查参考》,该参考包括了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案管范围、立案标准、卷宗装订标准、工作所涉及法条等,为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建立了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三大规范”,明确检察人员在机关工作、社会生活和司法行为等方面的基本遵循,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

五是创新办案模式,提升案件质量。针对自侦工作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办案方式陈旧、案件质量偏低等问题,提出“调结构、转方向、争突破”的要求,注重查办贪贿案件、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反贪部门实施“四个一体化”办案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线索管理、情报收集、侦查指挥、办案资源一体化。同时,建立案件质量审查监控制度,反贪案件在侦查终结前由其内部成立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案件实体、程序、证据、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把关。渎检部门建立“五个一”制度,实行一案一把关、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审查、一案一听审、一案一评查、努力实现“破瓶颈、解难题、促转型”的目标。

六是严格督察倒查,惩戒问责促规范。建立大督察工作机制,破解监督不全面的难题,整合纪检、政工、案管、办公室的督察职能,对全体检察人员履职、检风检纪及交办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督察组,重点对办案纪律及有关规定、办案安全、公车使用、值班制度、八项禁令、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违反纪律情况绝不姑息,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