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汤原县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效

22.04.2016  15:27

  汤原县把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资助政策,保证每名学生不因贫困辍学,为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确保教育公平、公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基础。

  1.政府重视,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汤原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通过县编委正式行文。资助中心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落实了专(兼)职助学工作人员,逐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二是县政府把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到“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汤原”建设的具体行动中,鼓励探索教育资助的新形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捐资助学。多年来,县委、政府领导以身作则,与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并在春节期间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县政府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住宿生补助、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资金,并在普惠性幼儿园事业收入中提取3%用于学前学生资助。

  2.探索实践,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一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汤原县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2015年共资助1520人,发放补助资金174.4万元,县级匹配26.2万元。二是落实中职助学政策。汤原县严格按照中职助学金、免学费相关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中职资助政策,顺利完成了2015年中职资助工作。2015年享受中职助学金人数79人,发放资金7.9万元,县级匹配6320元;享受中职免学费人数479人,发放资金44.5万元,县级匹配7.1万元。三是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全面开展了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2015年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数975人次,发放资金104万元,县级匹配29.12万元。四是开展学前教育资助。积极探索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办法,制定了《汤原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计划从2016年起,在普惠性幼儿园教育事业收入中提取3%用于学前贫困学生资助。2015年发放国家奖补资金20万元,资助贫困幼儿400人。五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积极收集整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程序办理,严格审查,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加强与高校、银行、保险公司的沟通,保障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进行。截止到今年3月末,共为787名贫困学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金额近2千万。

  3.强化管理,构建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完善资助工作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各项资助政策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制定了各项学生资助的发放制度、公示制度、评价标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项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遵照摸底、申报、初评、公示、审核的工作程序,使资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宣传国家助学政策,通过电视广告、助学宣传日、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项助学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精心组织落实。县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邮储银行共同签订了中职助学金、高中助学金代理发放协议,确保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杜绝挤占、挪用、冒领现象,在资金管理上做到转款专用,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四是加强学籍管理。认真抓好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及时与省市沟通完成新生的学籍注册及学生学籍异动工作,建立了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完成网上学籍注册、审批、学籍异动、助学信息填报等工作,加强了联合办学行为的管理工作,杜绝重复受助、学籍不健全等问题的发生。

  4.德育为重,发挥资助工作育人功效。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经济资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他们进行精神的资助、心理的辅导、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培养其良好的人格与品行。加强励志教育,培养学生的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加强感恩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培养学生感恩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加强诚信教育,在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进行诚信教育,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诚信教育的开展,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毕业学生都能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