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法院:节前快速为20余名务工人员讨回劳务费

19.01.2017  00:03

    2016年10月,汤原农场20余名务工人员来到汤原办案组,状告某私营业主拖欠其劳务费7万余元。汤原办案组开庭审理后维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判决李某给付朱某等20余人劳务费7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20余名务工人员向汤原办案组申请执行。春节临近,务工人员拿回自己血汗钱的心情也变得更加迫切,但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办案组干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想方设法、多措并举,查找到了第三人债权,执行回劳务费6万余元,使这20余名务工人员能安心过好年,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