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明码标价不规范明年将责令整改

23.12.2014  14:47

  2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明码标价暨禁止价格欺诈培训班上获悉,明年1月21日起,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并明确整改期限。

  据了解,哈尔滨市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将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0日由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汽车销售和维修经营者按照省局《关于在全省统一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黑价反垄〔2014〕299号)相关要求,进行价格公示,进一步进行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特别是《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提高汽车销售和维修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2015年1月21 日至2月5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检查执法处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内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包括:不明码标价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未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统一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规定的统一样式明码标价,又未到当地价格监管部门监制的、价外加价销售商品的、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及未公示代收、代办手续费的等行为。其次是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维修或更换配件时只收费未服务或少服务的、计算工时费时多计或重复计数产生质价不符、虚列服务项目或工时费的、收取PDI检测费等不合理费用的、标价签或其他宣传材料上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虚假模糊宣传、虚假特价、虚构原价、谎称降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的、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还包括价格歧视、价格串通、低价倾销等在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检查执法处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并明确整改期限。对于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以及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作者: 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