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依据的涉企收费一律取消

01.06.2016  01:56

  近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出台《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从优化价格政策机制、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整治市场价格秩序等方面实施,意见指出,2017年底前,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厉打击医疗、旅游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欺诈,优化消费环境。

   1 涉企收费

  意见指出,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取消、暂停、免征、降低标准等各项收费政策措施。政府及其部门涉企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国家和省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凡是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2 行政审批收费

  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一律取消,严禁借助行政权力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短期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并编制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

  3 公路收费

  对商业、仓储以及机关、医院、铁路不适宜错峰运营的电力用户停止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全面清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外的公路收费。对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以及机场经营性收费等清理规范,落实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取消进出口环节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外贸进出口企业负担。

  4 发展清洁能源

  意见中指出,完善差别电价、水价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施可再生能源价格支持政策,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加快理顺环境服务价格,研究支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价格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保障社会公平负担、行业可持续发展。

  5 严查不合理收费

  严厉查处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和收费行为。

  落实国家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整治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滥用优势地位向企业捆绑收取融资服务费等中间业务收费,建立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回访抽查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6 价格投诉拨12358

  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交易信息公开和交易双方信息对称,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合理定价、真实标价。严厉打击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行为。

  我省将成立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设立价格失信“黑名单”,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