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

19.01.2017  01:32
      日前,七台河市政府十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七台河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办法》。《七台河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办法》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全市各区县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规划布点作出了规定,对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邮政等负有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条件进行了规定。

      《办法》对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梳理、整合、总结,具体条款的表述更加明确、便于理解、便于实施。

      《办法》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布点规划的原则和法规禁止布点的区域,规定城市长期零售点、乡村长期零售点的零售场所和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的露天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应当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商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将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避免一旦发生事故伤及周边密集人群。同时《办法》指出“结合辖区居住人口分布和人群流动实际情况”进行布点规划,既能满足安全条件又要方便群众。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已经来临,我市相关部门提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各区县发布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情况公告,到指定区域取得相关许可的经销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商场、超市、仓买、食杂店等场所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市民如果发现上述场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请拨打12350进行举报。(通讯员 裘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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