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院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

12.09.2014  16:41

今年以来,七台河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入手,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五个一”,做到标准化服务。该院制定《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印案卷材料暂行规定》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要求全市案件管理部门设置专门岗位,窗口接待人员坚持“一身制服,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定答复”的标准化服务。定期检查服务质量,规范卷宗复印、打印统一收费标准。

二是坚持公开查询,做到便利化服务。该院在案件管理大厅内安装高清电视显示屏,对可公开的案件信息进行循环滚动播放,内容自动更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直接通过电脑快速进行查询、浏览、摘录和打印等操作,全市案件管理部门共扫描案件331卷,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案件信息查询共计60余次。

三是坚持细致节约,做到快捷化服务。该院在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查身份证明材料时热情细致。复印卷宗尽量采用光盘刻录,减轻当事人成本。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求会见一些重大、敏感案件优先办理,及时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对不同意会见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不属案件管理接待范围内的,引导申请人到管辖部门办理。对外省市来的人员主动提供本市的其他司法机关、办事机构、交通、住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