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选房超市”让百姓选到舒心房

13.05.2016  10:26

  李雅文 黑龙江日报记者 杜怀宇

  5月11日,绥芬河市棚户区居民徐长连一家三口喜迁新居,搬进了尚品阳光小区89平方米的新家。徐长连是在绥芬河市新推出的“选房超市”中选到可心房的众多异地回迁居民中的一员。

  在绥芬河市,和徐长连一样拿着“房票”在“选房超市”里选中满意新房的,仅2015年就有数千户。绥芬河市将去房地产库存与棚改工作相结合,在全省率先推行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方式,设立“选房超市”,2015年征收4176户24.6万平方米,没有一户上访,成为全省棚改任务完成最多的县市,棚户区改造和消化房地产市场存量同步完成。

  在此之前,绥芬河房地产市场也同其他城市一样进入低迷状态,存量商品房多,棚户区被征收居民因安置意愿多种多样,回迁工作难做。2014年,中央和省先后出台了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相关文件,鼓励各地市利用国开行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存量商品房源的形式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绥芬河市委、市政府抓住这一难得机遇,提出了“政府搭建平台、企业提供房源、群众自主选房”的整体棚改工作思路,实施货币化安置,在“选房超市”中,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被征收人可以自由查询房源信息,公开透明选房,一站式办理相关手续。

  何为“选房超市”,如果把“选房超市”同我们生活中的普通超市相比较,那么,被征收房屋经过评估等流程,相关价值信息被填写到房票上,房票拿在被征收人手中,就相当于消费者手里超市的购物卡;绥芬河城区内各个房地产开发商就相当于超市供货商,他们将各自开发建设的房子,经过检查各种手续合格后,提供给“选房超市”,作为超市里的商品,供被征收人选购,最后用“房票”冲抵选中房屋的价值,满意回迁。而征收、房产、土地、质检等部门,就是超市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疏通和引导各个关键环节的正常运行。

  “选房超市”的实施,为该市23家房地产企业增加售房销售额5.2亿元,去库存商品房2000多套,同时也让绥芬河市众多回迁户按照自己的心愿,住上了满意房、舒心房。

  2016年,绥芬河棚户区改造正在迅速推进中,创新的工作方式让棚改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已完成征收329户,完成全年总任务的88.68%。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