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检、法两院会签律师参与下的认罪认罚制度

23.03.2017  01:46
  日前,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与鸡冠区法院就《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会签,这标志着两院共同探讨的司法程序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鸡冠区检察院与鸡冠区法院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协商了双方处理适用该制度案件的流程及文书等事项。     《认罪认罚制度》主要针对两方面开展,一方面针对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简化刑事诉讼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将庭审中举、质证提纲详细化并交给犯罪嫌疑人确认,制作《认罪协商承诺书》及量刑菜单,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在正常量刑基础上再减少5%-10%,法院将核实被告人身份提前到送达阶段,在庭审过程中不再核实身份,出示证据,只需按诉讼法流程询问被告人有无异议即可;另一方面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检察院制作《认罪协商承诺书》及量刑菜单,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在正常量刑基础上再减少5%-10%,但庭审依旧按照简易程序进行,法院在量刑时对检察院此部分从轻建议予以采纳。
  《认罪认罚制度》的实质在于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简,既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更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要求检察院公诉干警更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公正、严谨的职业道德,以此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保证认罪认罚制度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