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法院提升法官五种能力 努力化解百姓纠纷

15.02.2016  17:38

        宁安法院积极提升法官五种能力,在化解百姓纠纷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百姓的认可,获得了百姓的称赞。

        提升实战能力,使裁判无懈可击。提升法官运用法理、情理、伦理、修辞充分说理的能力,对得出裁判结论的过程进行解释,给出裁判理由,提出理论依据,正确解释法律,合法合理地判定冲突,使裁决让人信服,并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强化学习能力,吃透法律法规。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高院通报的违纪案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法院工作的危害性,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促使全院干警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严格按照 “五个严禁” 约束自己的行为,将履职尽责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从而在法院内部形成了整体联动、全员参与、动用一切力量化解百姓矛盾的良好氛围。

        提升沟通能力,善用亲情感化百姓。在接待窗口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群众疾苦,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真心赢得群众的认可,听取民声民意,加强互动沟通,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加快纠纷案件的化解进程,畅通当事人的诉求表达。

        提高部门干部敢于担当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部门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敢于担当。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每名法官都必须树立办法总比困难多的思想意识,敢于担当重任,勇于应对挑战,多视角考虑问题,多种方法解决问题,遇到困难不畏惧,碰到矛盾不回避,在工作中要增强司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同时要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明确和强化责任,从而更好地解决百姓纠纷。

        加强爱民、利民的普法能力,把矛盾解决在源头。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赢得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根据纠纷性质选择高效、快捷、符合自身需要的解决方式,提高他们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的意识,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念,成功解决百姓各类纠纷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