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法院审案 罪犯在监狱受审

06.08.2015  10:17

  昨天,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敲响法槌,哈尔滨监狱报送的罪犯王某某、张某、李某某三起减刑案件庭审结束。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三名罪犯并未到现场,而是在几公里外的哈尔滨监狱内参加庭审。这是市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的首起减刑案件。今后,减刑假释案件可通过“远程视频法庭”审理。

  据了解,市法院负责省、市9所监狱的减刑假释工作,每年需审理此类案件6000余件。近年来,随着最高法院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出台,越来越多的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市法院借助科技力量,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探索,打造了一套以法院为中心,辐射辖区9所监狱的远程开庭网络审判模式。随着远程开庭系统的全面启用,法官、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和罪犯如同在法庭实际庭审现场一样,进行调查、举证、陈述等相关庭审工作,虽然不在同一法庭内,同样能保证庭审活动严谨规范、井然有序。远程庭审系统的启用,不仅节省了审判及旁听人员到监狱开庭往返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避免了审判人员及其他旁听庭审人员在监狱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节省了狱内开庭所需的安全保卫警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