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法官学院拟进入笔试范围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黑龙江省法官学院相关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3.考生范围:详见附件《黑龙江法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录拟进入笔试范围考生名单》
4.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内容填写完整的《黑龙江法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1份,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的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后签字);
(2)本人报考所持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4)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5)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对于不符合招录条件、虚报瞒报报名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时
2.笔试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3.笔试携带材料:准考试、身份证 我们按照考生所留的手机号码,为所有拟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发送了短信,请注意及时查收。收到短信后,请考生本人用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码向18503665316手机号回复短信,编辑内容为:“**岗位、**姓名已收到省法官学院发送的提示短信,并已在网站上看到了省法官法院发布的关于资格审查的公告”。 联 系 人:李楠楠 联系电话:0451—82392369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