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价值

30.10.2014  16:30

        我二00六年调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掐指算来已经八个年头,这八年来,具体办理了多少刑事案件,判决了多少有罪人犯,我自己并未统计过准确的数字。二0一二年末,上级法院将嫩江县涉黑案件指定由我院审判,作为刑庭庭长,我深感责任重大。经过半年来不懈的努力,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此时的我又一次想起了自己曾思考过无数遍的问题——法官的价值何在?

        法官的价值,不仅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也在无私无怨的默默奉献中。是的,法官的工作是平凡的,没有鲜花,没有掌声,因为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必须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才能保证公正的天平不致倾斜。康德的墓志铭上刻着这么一句话:“世上唯有两件东西能深深震撼人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头顶璀璨的星空,另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在康德的哲学观里,道德法则就是一种自律原则、一种自律的精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身为政法干警的我们都会面对纷繁世界的各种诱惑,当你拒绝欲望时,亲情、友情也随之与你产生距离,一次次感受到亲情抹杀的伤感,一次次体会到友情撕裂的酸楚。回望岁月,尘埃中淹没了多少欢乐,秋雨中淋湿了多少记忆。但我们依然无怨无悔,我们拥有的是无愧于自己的心安理得的那一片宁静。我想到汪国真的一句诗:“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想,这也许就是对那些穷尽一生去填写百姓心中的道德试卷,穷尽一生去播种阳光和正义的法官们最好的诠释吧。